山西太原立法保障博物馆建设:国有和非国有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时间:2020-09-24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山西太原立法保障博物馆建设。李新锁
山西省太原市文物局在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对《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简称《条例》)进行解读,立法保障博物馆建设。很明显,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享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太原市文物局党组成员、三级研究员吴春明表示,太原市文物局从2019年初开始准备立法。其间太原市司法局前后7次修改草案,形成《太原市博物馆促进条例(草案)》,最终于2020年7月31日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9月1日生效。
根据吴春明的说法,《条例》分为五章37条。明确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博物馆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有博物馆的经营费用和非国有博物馆的补贴应当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国有博物馆和非国有博物馆依法享有同等法律地位。
吴春明表示,《条例》年,对非国有博物馆提出了明确的扶持政策。非国有博物馆免费或者以优惠价格向社会开放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给予补贴。符合条件的非国有博物馆可享受国家规定的土地、税收、收费等优惠,水、电、气、暖价格以居民标准为准。
太原有35个博物馆。其中非国有博物馆15家,占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涵盖面食、砖雕、古灯、晋商等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话题。
针对《条例》的背景和特点,太原市文物局党委书记刘表示,《条例》鼓励建设更多“小而精”、“小而美”的博物馆,围绕群众建设有地方特色的博物馆,点燃文化“烟花”,让文物“活起来”。
刘说,《条例》鼓励激活民间收藏,让隐藏在民间的宝藏走出来,让人民分享优秀的中国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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