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派玉雕大师疑遭侵权:称前员工花3万做千张假证
时间:2020-04-16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2019年3月中旬,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上海玉雕”的代表性传承人刘仲容接到电话:一位收藏家问他,刘仲容的玉雕作品《秋山集》是否有更多的照片,他通过在线拍卖平台“合藏”的应用以7.4万元的价格拍下了这些照片。
该收藏家表示,该作品出具的艺术品鉴定证明由上海红梅艺术鉴定中心(域名为“cacc.cn”)进行了鉴定,声称该作品由刘仲容创作,并标注有刘仲容申请的注册商标“仲容玉店”。
最近,刘仲容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www.thepaper.cn)采访时表示,他看到这部作品时感到不对劲。首先,这个雕塑很粗糙,在他的印象中没有这样的雕塑。其次,他的雕刻作品会比这个价格高得多。
之后,刘忠荣在搜索了“合藏”应用程序后,委托公司法律部的工作人员找到了67个与他的商标“忠荣玉店”相关的链接。刘仲容觉得有些不对劲。经过一系列的调查,他发现线索指向一个人,辛建军,他以前工作室的总经理。
谁的“忠荣玉典”
据资料显示,被誉为“上海玉雕大师”的刘仲容从1972年开始从事玉雕行业至今已有48年。他被授予中国工艺美术大师和上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上海玉雕”代表性传承人称号。
“中融宇电”是刘中融于2009年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的商标。刘忠荣告诉记者,“自申请以来,该商标没有改变申请人,也没有转让,也没有与工作室以外的任何人或单位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允许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然而,当记者在中国商标网上查询“中融玉店”商标时,他发现该商标正在接受“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
对此,刘忠荣的律师解释道:“这是我们起诉辛建军后,他委托他人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异议。异议理由是该商标已有3年未使用,不可能申请注销。我们已经向商标局提交了证明材料并作了回复。就个人而言,我们认为这是商标注册侵权案件中的正常做法,不会影响刘仲容对该商标的占有。”
据报道,2019年3月,刘忠荣在发现假冒作品后立即给网站运营公司发了一封律师信,但没有得到回复。直到6月,另一个藏族家庭打电话来核实,还买了一个身份证明和“中融玉店”商标的玉雕在“合藏”。
为保全证据,刘仲容经徐汇公证处公证,确认81件类似作品在“合藏”平台上出售,成交总价为866万元。
刘仲容还通过与成都崇古上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何藏”平台运营平台公司成都上古拍卖有限公司的沟通了解到,这些玉雕是由辛建军提供的。辛建军的工作指令显示,他于2011年7月至2017年12月担任上海中融天地工作室总经理。
根据上述两家公司之间关于“忠诚荣誉和玉码”艺术品牌的战略合作协议。2018年5月26日,辛建军代表上海中融御典艺术工作室签署合同。
成都一家公司的一名人士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当时辛建军正在谈判担任工作室的总经理。“我们也核实了他的职位身份,但我们不知道他当时已经离职。签署协议后,我们没有检查工作。我们也是受害者。”
此外,刘仲容还告诉澎湃新闻,在追查过程中,他发现藏人朋友相信拍卖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身份证明。
律师团队调查发现,是上海爱西防伪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
根据公司提供的合同及与辛建军的聊天记录,2018年6月,辛建军以每份3的价格制作了1000份评估证书
在刘忠荣完成调查后,一份诉状将辛建军和三家公司告上法庭。
据刘忠荣介绍,上述三家公司很快就与他达成了和解协议。成都两家公司将获得90万元的利润,上海爱西xi将获得3万元的利润,刘忠荣撤回了对这三家公司的诉讼。
2020年1月15日,民事诉讼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举行。成都崇古尚真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和成都尚古拍卖有限公司的代表在法庭上表示,辛建军作为上海中融宇典艺术工作室的总经理签署了合同。合同上只有辛建军的个人签名,没有工作室的公章。该公司以前也查询过相关信息。辛建军确实是这家工作室的总经理,但他来谈生意时并没有提到合同终止的情况。
然而,辛建军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想到侵权。记者还打电话给辛建军。辛建军对此表示,“此案已经进入诉讼阶段。法院对侵权有最终决定权。我无话可说。”
警方未立案
同时,刘忠荣还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为由向上海闵行警方报案,但2019年12月10日,闵行公安局以“无犯罪事实”为由拒绝立案。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公安局没有立案的原因是“一方面,公安局没有发现任何辛建军主观侵权的证据,另一方面,辛建军出售的作品无法确认是在他为刘忠荣工作期间或离开后制作的。据了解,两人以前一起创办过一家公司,并有合作关系。2011年后,他们分手了,公司可以使用以前的商标“中融玉店”
根据工商登记资料,刘仲容和辛建军于2002年成立上海博视轩艺术有限公司,各持有50%的股份,但该公司于2011年2月被撤销。
刘仲容向记者解释说:“原来这家公司是通过这家公司经营的。2005年工作室成立后,这家公司没有运营,如果不纳税或不缴纳社会保障就被撤销。需要强调的是,我在2009年亲自申请了该商标。我是该商标的唯一拥有者,并未授权该公司使用该商标,因此没有与辛建军分离的迹象。”
据他介绍,事发后,他曾试图与辛建军沟通,但效果并不好。
“我个人与辛建军没有任何冲突。尽管他在2017年从公司辞职是由工作室提出的,但也经过了适当的讨论。至于工作室为什么提出要终止与辛建军的劳动关系,一是因为玉雕行业本身并不是很繁荣,所以从成本的角度来看还有其他几个人要终止与辛建军的合同。第二个是辛建军的一些个人问题,这就是为什么做出这个决定。”刘仲容说道。
刘忠荣还告诉记者,针对不予立案的决定,闵行警方已经申请行政复议,但闵行区公安局仍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
刘仲容再次向上海市公安局申请复审。2020年3月11日,上海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审查的决定”
刘仲容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现有证据的基础上,特别是开庭后,辛建军侵权的事实得到了充分的解释。我认为公安局的决定值得讨论。目前,我已经向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提出了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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