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刚:论绘画的形与美
时间:2020-04-13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尤金鲍丁1865年巴黎奥赛罗博物馆特鲁维尔海滩上的石油
绘画中的形状是艺术家转化为真实图像的形状,它不能在人类情感生活中表达,只能通过感知来把握。
绘画艺术中的形式美构成了艺术家纯粹而细腻的情感,这是艺术家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洞察。艺术家将感性直觉升华为意识。直觉感知和捕捉需要对细节的敏感性。艺术鉴赏力的培养也是美育的一个重要环节。
画的形状是什么
一个有洞察力的艺术家总是思考和探索艺术形象、艺术美、艺术真理、现实和表演等问题。为了不在我们的分析过程中混淆这些词,我们的讨论范围仅限于绘画艺术。
这位艺术家在他的画中描绘了什么?艺术家用纸、颜料和画笔来创造艺术形象和作品。事实上,在画笔和色彩的帮助下,艺术家已经在画面中构建了空间、图像、色块和线条。无论这个空间意象是真实的、富有表现力的还是抽象的,或者是舒缓的还是强烈的色彩和线条,最终,艺术家在我们面前的画纸上呈现出一个生动而神秘的线条和色彩意象。我们面前的艺术家创造的艺术形象是一个虚拟的实体。这个虚拟实体并不意味着它不是真实的,它只是不同于世界上的事物、人和事物。它是由艺术家创造的。尽管如此,一部作品是由我们能感觉到的物质现实组成的。例如,绘画纸、画布、线条、颜料等。然而,当我们专注于一件作品时,作品中的物质现实就会变得模糊。一件艺术作品越生动、神秘和完美,我们就越看不到或感觉不到,甚至完全消失。
艺术家在绘画中创造的图像是艺术家在自然界中赋予的图像,这些图像可能是模糊的、无意义的,并且大多是偶然的。它们遵循由图像的视觉价值所建构的多种表达条件和方法,并将其转化为具有表现力和不可避免的艺术形象。
当一个艺术家希望在他的画中创造一个强烈而有趣的形象时,他创造的形象必须符合我们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形象美学概念。事实上,当一个艺术家将一件简单或复杂的事物转化为他心中的表达空间价值时,他是在试图用绘画表达形式的概念来有机地联系画面的各个部分,并通过这样的表达来获得一个令人满意的画面。
绘画的形式是艺术家用笔、颜色和纸“创造”出来的。图片中的图像以我们能分辨的颜色和线条出现。无论是这个图像,图片中的结构,还是这个结构中的所有东西,在艺术家创造它之前都不存在。他是一个前所未见的全新形象。这也是为什么绘画艺术和它塑造的形状被视为创造性活动的原因。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绘画中的“形状”是由艺术家创造的。每个艺术家都在努力创造一种又一种形式让我们欣赏。这种形式给我们留下了什么印象,或者这种形式有什么值得欣赏的吗?这给我们带来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绘画造型的生成。
绘画的形式是如何形成的
艺术家通过绘画创造的“形状”不是一个普通的无法触摸的“形状”。它是一种“形状”,渗透在艺术家的情感中,经历了长期的磨练,并在我们身上发挥了作用。这种“形状”所包含的能打动我们的情感不属于某个作品中的形象,也不属于某个艺术家。它属于绘画本身的情感。艺术作品中呈现的情感是一种广义的情感,是指一个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正如苏珊兰格在她的书《艺术问题》中所说:“艺术本质上是一种表达情感的形式。它们展示的是人类情感的本质。”
绘画中的形状不是真实的形状。它不可能像世界上所有的图像一样。我们能感觉到。绘画中的形状是感性的形状,是虚拟的形象。它不仅来源于实际形状,也是实际形状所处的环境、光线、空间和不断变化的视觉的产物。我们可以在绘画形式中看到感人的画面、广阔的空间和灿烂的阳光,但这幅画中的形式不能让我们感受到实际形式中的物理事实。这只是我们通过视觉感受到的感性形式。在构成画面的感性形象中,每一个形象都依赖于它的相互关系,或者每一个事物都存在于它的相互关系中,也就是说,每一个形状都有助于或影响其他形状的价值。因此,我们所说的形式是绘画形式中的广义形式。它是绘画中的整体形式,是我们感性形式中所有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绘画中的形状只有当画面中的所有因素相互配合、相互影响形成一个完整的形状时才能实现。只有这样,艺术家概念的物化才能成为可能,绘画形式的力量才能获得它的意义。
一幅画,一种绘画形式位于这种相互合作的虚无中的虚幻形象。绘画中的幻觉与我们在镜子中看到的幻觉本质上是不同的。就形式和形式之间的关系而言,绘画形式和实际形式之间没有关联。在艺术家开始创作之前,纸上或画布上没有图像。画面中的知觉错觉是艺术家通过与某一概念中的线条和色彩的对比和配合而创造的一种全新的知觉形式。这种形式是概念的物化表达,而镜子中的幻觉与实际形式密切相关,是我们能感觉到的实际形式的间接幻觉。在《艺术问题》讨论绘画的幻觉时,苏珊兰格指出“幻觉的作用相当有趣。它与“假装”、“虚伪”或“逃避”有着根本的不同。它服务于一个严肃而崇高的艺术目的。”
艺术家在其绘画作品中创造的形状是艺术家心中的概念形状。这是一种抽象的表现。即使他在艺术作品中展示的形状是具体的,或者他展示的物体是他绘画形状的主要组成部分,但这幅绘画作品中的形状并不是真实的物理图像。艺术本质的真实性与事实和现实无关。它仍然是艺术家创造的形象。
绘画形式之美
绘画形式的美在于艺术家凭借其“内心生活”的力量和艺术作品的“品质”将现实形式转化为有意义的形式。绘画艺术中的形式美构成了艺术家纯粹而细腻的情感,这是艺术家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洞察。艺术家需要从实际的图像或实际的事物中抽象出表达的对象。在熟悉事物和图像的过程中,他们会认识到并看到比平时更典型、更深刻、更广泛的意义。绘画中的造型是艺术家在人类情感生活中能够将真实的形象转化为无法言说的形态,只有通过感知才能把握。它依靠艺术家的洞察力、概念、情感、情感、线条、色彩、节奏和对比来共同构建那些无法言说的概念和概念。它的载体是艺术家创作的绘画的形状。这种形态丰富了我们与世界的关系。如果一个艺术家能够在他所创造的绘画形式中一般地和典型地展示新颖而有效的情境,那么他所创造的形式就具有绘画形式的珍贵美的价值。绘画是展示事物的本质,不是列出它们的形状,也不是描绘事物的形象,而是传达上帝的意义。(下一个第17版)
(第16版如下)
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式之美是通过不断变化的“惯例”获得的。就绘画而言,基于对人和世界事物的研究,它确实是从模仿开始的。在绘画艺术的演变过程中,它在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我们对绘画形式的审美要求。此外,当一个艺术家构建一种绘画形式时,他只注重实际的形象,很难获得独立的感性形式,这自然会极大地影响艺术家所创造的形式的审美实现。为了实现艺术创作的独立感性形式,他必须摆脱纯粹的现实形象,以生命情感进入现实感性形式,创造趣味绘画形式。艺术家创造的独立感知形式的美在于它生动地表达了艺术家对人类情感的理解,艺术家已经成为创造绘画形式的独立思考者。
当人们把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式称为艺术时,这表明人们已经把绘画形式与我们看到的普通图像区别开来。然而,这里应该指出的是,我们不应该把美和艺术混为一谈,这很可能导致艺术家对他的绘画形式的建构只是一种审美上的误解。美构成了大多数人对美的理解和接受。如果一个艺术家不能把他对美的理解从单纯的审美愉悦提升到纯粹的艺术创作的认知层面,他可能永远也不会真正创造出一种深刻的绘画形式,理解绘画艺术形式的美。
在他的书《论艺术的本质》中,康拉德费德勒指出“每一个被认为是最终的观点,并且按照一定的规则和要求被接受,都是后来理解的障碍。”这不仅是为艺术家,也是为艺术欣赏者。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式将感性直觉升华为意识,并以形式表现出来。艺术家个人创造的独特形象能够激发人们的思想,唤起人们的审美感受。对于一个艺术家来说,如果他所创造的绘画形式是一件具有极高审美价值的作品,那么他的作品的形式就是情感本身。这种情感并不是艺术家自己的真实情感,而是艺术家所体会到的人类情感以一种全新的形式创造出来,这种形式在过去是无法获得的。艺术家面对世界上的人、事和事。它可以为创造绘画的形状提供主题,但没有意义。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式从表面上看是一种技能,但艺术家通过这种技能创造的形式旨在看到人类情感的本质并将其形象化。这种形式具有生命的内涵。绘画的最终目的不仅是学习和吸收先人的艺术精华,而且是为了启迪和开拓后人的艺术创作之路。这应该是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式的意义,也是绘画形式的审美价值。
本文来自亚星艺术网 转载请注明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