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正式启动
时间:2020-03-24 来源: 作者:华纳艺术网  点击次数:
甘肃省人民检察院3日披露,其与甘肃省文物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国有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实施方案〉通知》,标志着甘肃省国有文物保护与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正式启动。
甘肃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是古代中西文明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华民族文化资源的重要宝库。全国共有不可移动文物16895件,世界文化遗产7件,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1个。这里不仅有以敦煌莫高窟和天水麦基石窟为代表的古代壁画,还有以汉明长城和锁阳城为代表的土遗址。
甘肃检察机关表示,专项监管将采取省级部署、三级联动、分层推进和分类指导的形式。从2月下旬开始,将分动员、部署和安排、推广、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进行,为期一年。
在此期间,检察机关将重点查处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或建设控制地带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转让或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从长城取土、挖沟、挖渠、种植、养殖和放牧、文物建设管理和使用单位不按规定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监督向其他单位和个人捐赠、出租或出售文物等8种违法行为。
检察机关表示,一旦发现负有文物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无所作为,造成国家利益受到侵害或者重大侵权危险的,检察机关将视情况向行政机关提出诉前检察建议或者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并通过公告方式选择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为检察建议服务。
同时,要及时跟踪了解检察建议发布后的回复和整改情况,确保检察建议的内容得到真正落实。检察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侦查时,涉嫌破坏文物罪的,应当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或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值得一提的是,甘肃检察机关将通过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与文物部门的合作,建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相互传递、案件线索研究判断、案件调查、联席会议和定期通报等定期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及时开展信息交流和案件分析,共同研究解决案件线索认定和处理等疑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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