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意识 审美意识 问题意识——对当下书法批评的思辨
时间:2022-05-04 来源: 作者:华纳艺术网  点击次数:
每个时代的书法创作批评都与其所处时代的文化生态密切相关。毋庸讳言,近年来,书法艺术领域的批评并没有得到充分健康的发展,存在诸多误区。这主要表现在书法批评的伦理性和功利性方面,以及书法批评的庸俗化和非学术性方面。那么新时期的书法创作批评如何重新开始呢?如何寻求书法批评的学术定位,从不同的文化生态联系中审视书法创作的性质、形式、功能和演变?以更加鲜明的历史意识、审美意识和问题意识来看待书法批评,显然有助于书法批评的良性建构,促进书法的健康发展。
书法批评不可或缺的历史视角
书法批评离不开历史的视角和历史的支撑。无论从古代书法史还是当代书法史的立场来看,书法批评和书法史学都是一个整体。书法批评作为书法史学整体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构成了书法史学的核心内容:——价值判断,即书法史观。如唐太宗李世民的《王羲之传论》,以全新的批评视野,扭转了王羲之书史在南北朝的跌宕起伏,一举将他提升为“书圣”,从而对唐代以后整个书史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如晚唐五代“一格说”在北宋的主导作用,元代赵孟頫书法复古主义对南宋书法的逆转,阮元南北书派理论,傅山“四宁四无五”说,康有为“尊碑轻唐”说,都可以看作是书法史上对书法批评的干预。而正是由于书法批评的有效实践介入,一部书法史才能产生持久的生命力。
近日,由上海书画出版社出版的《现代书法家批评》遵循书法批评的历史意识和问题意识的批评原则,对现代书法史上101位有影响的书法家进行了实事求是的批评。在该书主编、中国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会委员蒋守田看来,现代书法家的历史压力在很大程度上大于古代书法家。他们面临着书法在现代文化转型中前所未有的变化,如书法与传统文化的断裂、士大夫阶层的消失与书法泛文化语境的退却、碑刻的危机、书法的边缘化与实用与审美的两难、书法的现代性与文化制约等。
“书法的上述变化,使现代书法家处于现代性的复杂境地。所以对现代书法家的批评,需要重点关注书史的上述情况。在这里,任何来自批评家个体的审美趣味都显得无足轻重,因为它无法有效地解释一个书法家的创作动机和书史效应,并对其所有创作行为给予合理的价值判断。”蒋守田说,在书法批评的实践中,会获得一种超越性的历史意识和问题意识。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书法批评,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是简单的、个人的肯定和否定,而应该包含历史的思考。
审美判断和学术洞察力一样重要。
对历史的批判需要一种基于丰富的教育和审美的判断,即能给过去的书法家一个正确的历史定位和正确的评价;对于当下的批评,我们需要一种积极的、敏锐的欣赏,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洞见”。理想的批评应该两者兼得。
中国书法协会篆书委员会委员刘颜涛从事当代古书法创作和研究多年,对篆书创作的审美和批评有自己的见解。他谈到了中国篆书书法三千多年的历史,从殷商时期刻的甲骨文到商周时期刻的金文,再到秦汉时期刻的篆书,再到群峰迭起的清代篆书墨迹。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这些古代书法与后来的其他书法风格发生碰撞、融合、融合,被激活、丰富,被赋予了作为古代书法艺术的本体特征和优势,可以说所有的艺术审美风格,如豪放、冲淡、淡定、古风、典雅、刚健、豪放、野性、飘逸等。在斯孔图《二十四诗品》,或者说在金学智引发的《新二十四书品》中的心灵手巧、天真烂漫、丰富自然、和谐质朴、神韵严谨、倔强。
基于当代书法风格有意识地强调“抒情性”,即所谓“尊重今人感受”的审美立场,刘颜涛指出,当前篆书创作中有两种与时代审美相悖的倾向:一是机械地、表面地模仿前人所谓的古篆书法,片面强调学术性而忽视艺术性,多表现为书写稳定的静态篆书,一收即“死”;另一种是过分追求笔墨的视觉冲击,片面强调艺术性而忽视学术性。这种倾向多表现在写意、动态的篆书上,放出来就是“乱”。对此,刘颜涛认为,篆书书法艺术创作应以史为鉴,从鲜活流动的篆书发展史中追求“融古铸今”。学术要追求艺术的学术,艺术要追求学术的艺术,篆书创作的精神、人文情怀、文化厚度要体现在学术与艺术的完美结合上。
可见,就美学原理而言,每个批评家都可以保持个人的审美趣味甚至偏见,但这种审美趣味和偏见必须在一定的“文化-审美”框架内进行。只有在这个层面上,才能形成当代书法批评的有效实践。
当代书法批评如何形成体系?
dent:2em;">如今,书法创作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创作场域,在这个场域里,各种创作理念、手法纷呈,甚至形成某些风气、习气。相较之下,书法批评却没有建立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批评场域。究其原因,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朱以撒认为,进入书法批评场域的究竟是一些什么人,他们的知识构成、素质体现、批评理论储备如何,以及在书法批评中倚重哪些方法、方式,都缺乏考量,这就造成了书法批评的场域模糊不一——当我们阅读一篇文章时,它是批评属性的,还是其他类型的文字?有时使人茫然莫辨。诚然,书法批评需要一个良好的场域。这是一个很大的精神空间,批评家在这个空间中要感受到批评的独立不倚和力量,使书法批评的出现成为一种自觉。朱以撒指出,目前书法批评最让人不满意的当属批评力的缺乏。譬如质疑书法批评流为对书法创作的叙述,叙述的范围含纳书法家的书法生活进程。叙述中常见的还有重复常识、征引常识,无意中减弱了批评所占的分量,挤占了批评语言具体存在的空间。书法批评需要有否定的内质存在,需要通过逐渐递进深入批评。如果只是叙述,就不具有批评的身份。“这就牵涉到如何建立一个书法批评文体的问题,既然书法批评是以批评语言来进行的,它就需要有落于实处的文体的鲜明特点。书法批评是一种原创写作,它不必像翻译文本那样借助已经形成的文本去‘忠实原著’。书法批评是一种重新启动,在有约束的彰显和肯定中深刻质疑与否定、发现与揭示。”朱以撒说。
如何构建当代书法的评价体系?显然这个体系至少应经得起逻辑、学理、历史三个不同层面的严格检验。邱振中曾在《书法中的批评与书法中的理想》一文中指出:“逻辑层面指的是文理通顺,证据充分,论证严密。这是作文起码的要求。谈到学理,则进入学术、思想的层面,这里的问题小到一个概念、一个句子,大到一种观念、一部著作,它们往往与逻辑问题纠结在一起。历史的检验当然不是我们此刻能够进行的,它只是存在于我们所设想的历史中,但也同时存在于每一位作者和读者的心中,它首先是作者根据自己对这一领域历史的知识而对自己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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