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通报2020年度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工作情况
时间:2021-03-25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近日,国家文物局通报了2020年全国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情况。根据通知,2020年,全国文物系统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和文物安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协调防治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认真查处重大文物违法法人案件,继续开展打击文物犯罪和文物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抓紧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全国共开展文物执法检查266278次,发现违法行为590起,其中涉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3起,行政处罚63起,责令改正89起,移交司法机关6起。国家文物局直接监管文物违法案件236件,涉及山西太原晋阳古城遗址、福建淄博临淄墓群、福州三坊七巷、朱子坊建筑群、河南南阳武侯祠、贵州遵义杨灿墓、宁夏银川水洞沟遗址等重大违法案件。
全国文物安全检查495315次,发现安全隐患68295处,完成整改项目57395项,整改率84.04%。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共监管文物安全事故89起。国家文物局监管了12起涉及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案件,如浙江温州永嘉芙蓉村古建筑群司马吴迪火灾事故、河南鹤壁浚县新村遗址发掘等。“12359”文物违法举报平台共收到1523条信息,对群众举报的一批文物违法案件进行了严肃查处。
国家文物局会同公安部持续监督打击文物犯罪。全年侦破各类文物犯罪案件213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35人,追回文物3.1万余件。第五批A级通缉令通缉的10名逃犯全部到齐。山西、安徽、福建、湖北、陕西、甘肃、新疆等省(区)破获了一批盗窃发掘文物的大案要案。与上年相比,全国文物犯罪发生率下降20.15%。
通知指出,当前文物安全形势依然严峻,法人违法违规屡禁不止,盗窃发掘、文物火灾等事故时有发生;文物安全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能力有待提高;一些地方仍存在非法文物和安全事故迟报、谎报现象,部分文物单位的安全保护设施设备仍不完善。
通知明确了2021年文物行政执法和安全监管的主要任务。第一,强化文物安全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文物安全执法检查监督力度,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文物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和使用者直接责任。二是创新文物检查形式。加强新技术运用,探索“遥感巡视员”文物检查模式,开展文物行政执法专项检查。三是进一步推进文物安全工程。加强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定期开展抽查和巡查,继续开展三年文物隐患整改行动,提高消防能力,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第四,深化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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