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中的“天然”与“功夫”之辨
时间:2021-03-08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纪《夏日诗帖》专辑楷书
书法的传承和创新,离不开书法家作为主体的推动和努力。就像大部分领域对天赋和勤奋的讨论一样,书法也强调书法家的天赋和勤奋。书法家的努力是他审美选择的结果。在书法上,是书法家对某种风格或风格的长期学习。在书法研究中,“功夫”更多体现在书法家对古代法律的研究上。所以书法家读书,“自然”和“功夫”同等重要。
才情:书法因才华而辉煌
书法家的才华往往可以掀起一段艺术风尚。金农作为清代以前碑学书法家的典型代表,对书法有着敏锐的艺术洞察力,敢于反抗当时书法的束缚,形成了自己标新立异、变化多端的书法风格。他不仅擅长写隶书和行草,而且还发展了楷书、楷书和漆书。《慧记内史承俗态度》《华山片石是我师》金农开始脱离二王制,转而向石碑学。当时是先锋派思想。金农的才华也体现在他广泛的书法收藏上。他挖掘了古代书法中的倒毛笔技法,吸收了柏菲笔下的毛笔,以卧笔作成了一部大胆的书,注重雕刻家的木刻字体,并将工整、流畅、装饰性的笔法引入书法创作。金农以广阔的视野从古老的传统中开拓出全新的笔法,创造出了一张过去从未有过的全新面孔。
当然,这种有才华的书法家毕竟是少数。开阔的视野和超前的意识往往会带来书体的创新。但在书法史上,大部分书法家都是循规蹈矩,甚至守旧的,书法往往没有自我表现。这种书法家也能熟练掌握自己的书法技巧,受到人们的称赞,但终究在书法史上逐渐消失。正如张怀瓘在《书议》中所说:“好学者向自然学习,但寻求他人。他们不带原作,但各显其性。”糟糕的学者不能让事情发生。北宋书法家薛就是这样。薛的好体,草书,纯粹是以王羲之为蓝本。当时还有一个称号,和米菲一起叫“米雪”。但由于薛对王羲之书籍的过度偏爱,难免被他狭隘的眼界所限制。所以张丑在《清河书画舫》中对他的书评价说:“法严,变少,品下海月翁。”原因是天赋的限制。我们知道书法之所以辉煌,是因为书法家的才华,但如果一味强调才华,而不重视学习书法过程中的努力,那就是“无毛必附皮”。
薛尚浩源:书法因为努力才有体质
书法家的气质和才华可以赋予书法新的审美情趣和外观,但努力学习是书法有规律体质的基本保证。孙在《书谱》中说:“心不忘精,手不忘熟,规矩在心中,自然任留连,意为先写,后自然流,韩逸飞。”只有保持对美的不断追求,熟练掌握基本规范,书法学习才能做到“自由奔放”,得意忘形。书法家在学习书籍的过程中,这种“功夫”表现为对古代古典美学的不断追求,即古为今用,刻苦钻研。在形式上,是熟练于基本的用笔操作,也就是严格的规律。所以书法的辛苦是个人天赋无法替代的。这种努力也是书法艺术深厚传统决定的。
书法家自我形象的形成离不开功夫,这样的例子很多。张伯英临池学书,池中之水为黑色,使他能熟练地用笔推动曹彰由简到繁的发展,使书法成为一门更纯粹的艺术,被誉为“草圣”;相传,自陈入隋的书法家智勇,在阁楼上住了几十年,潜心书法,后来居上
书法中的“自然”是书法家情感和教育的自然流露,是书法家的独特禀赋。这种“自然”表现在书法上,即书法风格的创新和创造,体现了一个书法家的创造力和自我意识。另一方面,所谓“功夫”,就是书法家对书法基本原理的把握。“功夫”是书法传统决定的,也是书法基本体质的表现。如果一味追求“自然”,忽视“功夫”,书法就会相信文字,变成庸俗的东西。相反,书法如果只是盲目仿古,忽视“才”,不求创新,就会变得陈腐,失去自我。因此,“自然”与“功夫”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自然”与“功夫”的统一是书法家自我风格形成的关键。董其昌书法极其勤奋。他向别人学习,转向更多的老师。比如钟繇的帖子,王羲之的帖子《兰亭》、《官奴》,还有古代著名的法书如虞世南《汝南公主志》、褚遂良、颜真卿、怀素、苏黄等都是模仿脸。他甚至反复临摹了一些作品,小心翼翼地取长补短。81岁的他遇到的《阁帖》一丝不苟。不仅如此,他还追求真迹书法的鉴赏,与书画收藏家交朋友,可谓用心良苦。董其昌曾说:“造证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那时候是可以做到的,没有苦心悬念,不一定是真的。”所谓“循序渐进”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刻苦学习书法的过程,这里可以看到董其昌的书法《功夫》。
“熟后生存”是对自然和功夫最好的诠释。正如董其昌所说,“言必先熟而后熟”,这里的“熟”其实是
一个不断学古的过程,即“功夫”,也是“渐修”。这里的“生”则是书家的自我体现,也是由书家的“天资”所决定的,是“必由天骨,非钻仰之力、澄练之功所可强入。”总之,没有“功夫”的“天然”则书法缺乏体格,而失去“天然”的“功夫”则缺少灵秀。“天然”与“功夫”的关系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正如明代项穆《书法雅言》所言:“资学兼长,神融笔畅。”
(二)“天然”与“功夫”的学书启示
元代虞集在《道园学古录》言:“书法甚难。有得力于天资,有得力于学力。天资高而学力到,未有不精奥而神化者也。”确实如此,在书法艺术当中的“天然”表现为一个书家在书法创作上的创造力。这与书家天资禀赋以及自身的修养气度相关,是一种不经雕琢而得以自然流露出。“功夫”则呈现于作品之中的书家对于结体、笔画、章法等技巧的掌握与实践,这种“功夫”是需要书家刻苦锤炼自己的技法,也是书法中“形”的依托。只有将“天然”与“功夫”结合起来,才能使书法作品形神具备。
唐代是一个“尚法”的时代。唐楷所取得的成就是空前绝后的,不仅出现了很多的唐楷大家,而且出现了一批论述书法技法的书论,如欧阳询的《三十六法》、《八决》等等,都对书法的点画和间架结构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这样虽然会保障初学者的掌握书法的基本范式,但是对点画结构完美无缺的追求其实是以牺牲书家的“天然”为代价的,用笔的程式化会出现千篇一律的书法作品,这样的作品往往需要书家下极大的“功夫”才能把握。也正是因为如此导致很多书家泥古不化,书法缺乏生机。在后来的“台阁体”“馆阁体”书风也是如此,书法倘若失去了“天然”的流露则会毫无生机。因此,我们在学习书法的过程中,尤其是法度严谨的作品时,“功夫”固然重要,但不能失去“天然”。
“天资”与“功夫”在书法当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二者相辅相成,也正是这两方面构成了我们当下的学书态度即“功夫”与“天然”并举,资学兼重,斯为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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