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02-27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部宣传部,中国国家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促进中国美术高质量发展,提高美术馆专业建设水平,培养和支持美术馆青年策展人, 提高美术馆的独立展览规划能力,文化旅游部将在2021年继续实施“国家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支持计划”。 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国有美术馆、著名美术馆(纪念馆)、民办美术馆,可以推荐一名在本单位工作的青年策展人作为候选人参加申报。考生年龄应在45岁以下(1975年12月31日后出生),有独立策展经验者优先。已入选本计划的策展人不得再次申报。
2.候选人必须提交一份完整的展览规划计划。展览计划应坚持“两个一”方向和“双百”方针,坚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的工作导向,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鼓励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继承和发展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为主题的展览规划,鼓励基于20世纪中国艺术史和艺术家个案研究、美术馆收藏研究或地方艺术资源的展览规划。
策划方案应由候选人独立策划,具有原创性,不涉及抄袭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展览规模适中,预算合理可行,展览方案可在2022年6月前实施。
3.各单位应充分论证推荐候选人提交的策展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出具推荐意见,并承诺一旦推荐候选人及其规划方案被选定,单位将提供保证条件,确保其规划方案在博物馆按计划实施。
(二)申报方式
1.各省(区、市)文化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播电影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部宣传部负责动员组织本地区、本系统有条件的单位参加申报,对国有美术馆和民营美术馆一视同仁,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申报工作。
2.各级各类美术馆都是这个扶持计划的主要申请者。各申报单位必须填写《2021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申报书》(申报电子版可从文化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www.mct.gov.cn首页“公告通知”栏目下载),并按申报要求提供相关信息。地方申报单位应当将其报送省文化旅游厅(局)审查;军事系统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报中央军委政治部宣传部审查;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的美术馆可以直接提交。
3.各申报单位应提供能够证明自身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如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4.请按照本通知提供的联系方式发送申请材料。发送申请材料时,请在邮件封面标注“青年策展人项目申请材料”字样,同时提交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截止日期为2021年3月16日(以当地寄出的邮戳为准)。
5.报告单位
(1)入围的青年策展人有资格参加文化旅游部艺术司组织的国家美术馆馆长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办方负责培训期间的培训费和食宿费用,申请人负责学员的往返交通费。
(
二)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将组织专家对初评入围的策划方案给予具体指导,提升策展人的专业水平。(三)文化和旅游部对最终入选项目予以经费扶持并颁发入选证书。
四、监督与验收
文化和旅游部对入选项目的实施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入选项目要严格按照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及相关专家指导修订后的方案执行,如有调整,须向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报告。入选项目在相关的展示和宣传活动中,应标注“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入选项目”标识。入选项目实施完毕后,实施单位及策展人须向文化和旅游部报送项目总结,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组织专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单位和策展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各省(区、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宣传局应做好入选项目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管理,各相关单位和策展人应积极配合做好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并自觉接受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五、其他
2021年全国美术馆青年策展人扶持计划的承办工作由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委托中华世纪坛艺术馆具体负责,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高 敬
联系电话:010-84187739 13241843122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9号中华世纪坛C段
电子邮箱:13241843122@163.com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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