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摄影版权保护环境正向发展
时间:2020-11-03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拿起手机和相机,在工作和生活中随时随地拍照。图像不断释放其魅力和价值。人们习惯于用图片来叙述和表达。摄影已经成为全民广泛参与的最热情、最受欢迎的艺术。网友称之为“国民摄影时代”。与此同时,照片作品侵权案件数量激增,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与产业发展不协调。在国家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相对有限的情况下,没有人能够保护所有的作品。因此,推进版权保护手段,培养公众侵权前的版权意识,对于提高版权意识,规范摄影作品有序传播,促进摄影版权保护环境的良性发展至关重要。
摄影作为一门年轻的艺术,和艺术、音乐等传统艺术一样,是创造性智力劳动的结果。所谓“无限风光在险峰”,摄影一定要去“现场”,好作品的诞生远没有大众想象的那么简单。有些人对摄影有“偏见”,认为图片没有版权。不准,不签,不付,振振有词的说只是按快门。使用您的照片是您的荣幸。事实上,图片是版权所有者努力工作的结果,是有版权的,受到国际保护。其他人要遵守“先授权后使用”的原则,除非是个人用于欣赏、学习、研究。对图片版权存在的暧昧和对法律的侥幸是认识上的分歧,需要我们不断努力,通过宣传和沟通,逐步培养大家的版权意识。《著作权法》显示照片作品侵权案件高达44%,数额巨大。有人抱怨这是司法资源的浪费,很多作者在考虑了沟通成本和司法成本之后,无奈之下选择了走开。
近年来,随着我国版权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版权保护的不断加强,版权秩序的逐步完善,摄影师的版权保护意识越来越强。根据国家版权局发布的《2019年中国网络版权保护年度报告》,2019年注册作品2701564件,比2018年增长14.86%。其中摄影作品1015620件,占37件。占注册作品总数的59%。侧面反映摄影师期待尊重和保护版权,统一公众思想,树立版权意识和公众意识,维护艺术尊严,展示形象价值。
众所周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执法的基础,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是促进作品合法使用的前提。以《关于2019年全国著作权登记情况的通报》为例,我们来分析一下普法的意义。大部分人结婚都是先不学《婚姻法》,但是每个家庭基本都是按照社会秩序来运作的。这种相对统一稳定的意识来自于对公序良俗的认知。“公序良俗”是指公序良俗。公序良俗的建立是长期以来法律意识逐步渗透和普及的结果。自然,不自觉地对公众心理和行为产生客观影响,从而形成社会对文化的共识,对家庭和社会的稳定施加无形的控制、影响和决策力,最终统一为社会法治文明。普法做得好,公众认知与法律意志高度兼容,社会法制环境稳定,公众生活和谐。
《婚姻法》比较年轻,对我们社会的影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著作权法《著作权法》颁布于1910年,《大清著作权律》年颁布于1990年,而中国的婚姻法早在西汉就有了。195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汉婚律》在新中国的成功普及持续了很长一段时间,另一方面也与大众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在八九十年代,摄影在中国是一门很少有人参与实践的艺术。随着数码摄影和手机摄影的进步,中国进入了全民摄影时代。由于图片传播门槛低、图片使用不当而引发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社会对版权保护的需求也越来越大。普法的目的是把法律放在侵权面前,主动处理摄影在不断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诸多版权问题,减少被动执法,实现心中有法,主动守法,依法创作,依法使用。
文化是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越发展,对保护作者和作品权益的要求就越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颁布实施,从立法、执法、行政等方面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婚姻法》的修订和今后的颁布实施,也会对摄影版权领域产生很大的影响。
让专业法成为大众乐于阅读、浅显易懂、认同的理念,引导摄影师轻松学习法律和用法,自觉尊重和遵守法律。我们很高兴看到《民法典》 《著作权法》 《中国艺术报》 《中国摄影报》、中国摄影家协会网等专业艺术媒体。着眼于摄影版权亟待解决的现状,不断深入报道摄影师关注的法律观点,将版权宣传到群众心中。以《中国摄影》 《大众摄影》 《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和社会版权热点事件为重点,不仅将专业法律术语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解释,引导摄影师学习和理解,还将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的思维和能力运用到法制教育的每一个细节中。最后利用研讨会进行深入调研、收集意见、追踪版权热点事件等手段开展”,
在专业领域进行法律宣传最有效的方式是准确划定法律适用对象,结合固定群体的思想特点进行有目的的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宣传。谁有可能申请版权,首先要准确地向谁宣传版权知识,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这一领域的针对性宣传的积极作用,真正在核心应用群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看出,文艺权益保护是充分发挥文化联盟优势,对司法行政系统无法组织的艺术团体进行调查研究,准确宣传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发挥文艺团体优势,强化自律维权意识,在艺术团体中营造公序良俗的法律文化,逐步在优化版权法律环境方面发挥积极作用。那些掌握了版权知识的文艺骨干、文艺工作者和新文艺群体,将在各自领域发挥主导作用和影响,带动当地版权创作者和使用者正确使用和保护版权,从而形成一个无形的版权保护宣传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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