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公布第一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名单
时间:2020-09-29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近日,国家文物局公布了首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涉及6个省市,包括北京海淀三山五园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辽宁旅顺口国防与民用技术集成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上海杨浦生活展示区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江苏苏州文物建筑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四川广汉三星堆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陕西延安革命文物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
2019年12月底,国家文物局下发《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开展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截至今年4月底,已有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向国家文物局提交了申请材料。国家文物局组织专业团队对申报材料进行多轮评估,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进行专项评审,对重大文物安全事故采取“一票否决”,统筹考虑地域平衡和行业代表性,最终批准首批示范区名单。列入创作名录的地区将围绕特大城市特定区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不同产权文物保护利用机制、革命文物集中连片保护传承、大型遗址研究保护展示利用等方面继续深化改革,逐步形成示范效应。
根据国家文物局的有关工作部署,列入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主体名单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在三个月内制定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充实主要任务,完善政策措施,完善保障机制, 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将向国家文物局报告,国家文物局将在两个月内给予反馈。 经国家文物局同意,全国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由市、县人民政府公布实施。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的建立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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