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中国文物艺术品拍卖税收新政
时间:2020-04-30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官方声明!从5月1日起,文物艺术品拍卖可以全额开票。对于艺术品交易来说,这无疑是一个好消息,也让整个行业对2020年的春季拍卖会充满了期待。
这也是在新皇冠疫情之后,拍卖行业被迫推迟或取消拍卖,陷入了两难境地。鉴于这一实际情况,中国拍卖协会艺术委员会提出要加快解决拍卖价格发票的需求。最后,国家税务总局于4月26日发布了2020年第9号公告(关于澄清二手车经销等增值税征管若干问题的公告)。公告第三条涉及拍卖行委托拍卖的文物和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允许拍卖行以自己的名义为代征的货物价格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相应的货物价格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税收入。该条例将于5月1日生效。
这一拍卖税收问题的解决,给了受疫情影响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巨大信心。
为防止拍卖企业虚开发票,《通知》明确要求拍卖行保存拍卖物品图片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款及转账凭证、委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信息,以备日后参考。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客观情况,如果委托方不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主要指代理委托),则委托方应根据现行经纪代理服务增值税管理要求,向买方开具拍卖进价增值税发票。
集中精神。公告原第三条
委托拍卖行拍卖文物艺术品,委托方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拍卖行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向买方开具代征货物价款的增值税发票,相应的货物价款不计入拍卖行的增值税应纳税所得额。
拍卖行应保存以下纸质或电子证明材料备查:拍卖物品图片信息、委托拍卖合同、拍卖交易确认函、买卖双方身份证明、收款及转账凭证、与委托人个人所得税相关的扣缴信息。
文物和艺术品,包括书画、陶瓷、玉器和石器、金属器皿、漆器、竹木象牙雕刻、佛教用具、古典家具、紫砂茶具、文房青瓷供品、古代铭文、邮票钱币、珠宝等收藏品。
好消息:减轻了拍摄负担,促进了企业的收进
鉴于这一新政策,很明显,对于即将到来的2020年春季拍摄,将有很大的兴趣在企业收藏。
近年来,企业收藏成为一股新的文物艺术品拍卖热潮,势不可挡。万达集团、新疆广汇集团、复星集团、侨福集团、湖南广电传媒等。都是艺术品拍卖市场的知名大客户。近年来,苏宁集团和宝龙集团高调竞标,并成立了专业博物馆收藏。这无疑是中国艺术品拍卖的重要资金来源。
对企业来说,投资艺术品也是基于避税的考虑。根据国家有关税收减免的政策,艺术品收藏可以获得一定的信用资格。因此,能否为艺术品拍卖开具全额发票也是影响大型企业进入拍卖现场的一个重要因素。
因此,2020年9号公告发布后,此次拍卖税收问题的解决,给了受疫情影响的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生存和发展的巨大信心。
“全额发票肯定会刺激企业购买和收藏艺术品,并带来更多的企业关注
近年来,中国艺术品市场牢牢占据世界前三大交易份额,与美国竞争,主要是由于过去20年艺术品拍卖行业的快速发展,但也受到不合理税制的困扰。
国家税务总局于1999年颁布了《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号法规(国税发[1999年第40号)。根据这一规定,拍卖行应委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向买方收取的所有价格和额外费用都应缴纳4%的增值税。
然而,这项政策20年来都是一个“错误”。
作为回应,雅昌艺术网的资深艺术市场专家和专栏作家冀涛也写了一篇文章。
1、写的是增值税、营业税
事实上,在以往的文件中,虽然对拍卖行征收增值税有明确规定,即委托拍卖增值税应税货物的拍卖行向买家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值费用均适用4%的增值税税率(2014年7月1日后调整为3%);拍卖行向委托人收取的手续费应征收营业税。但事实上,在过去20年左右的时间里,营业税一直在征收:实际情况是,在每个拍卖行向地方税务局明确表示只能赚取佣金后,地方税务局实际上只在赚取的佣金基础上征税。国家税务总局一直默认这一点。
2.4%被写入,5%被收集。
过去,虽然文件表明,对向买方收取的所有价格和超值费用,增值税的税率应为4%(2014年7月1日后调整为3%),但实际上,拍卖行都是按普通企业的佣金征收5%的营业税。
3.国家税务总局误以为拍卖行在拍卖自己的商品。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过去制定的拍卖行相关政策并不都是准确合理的。世界各地的拍卖和税务局没有遵循这一“错误”规则。否则,中国内地的拍卖行将根本无法运营。
4、写归写,收归接受,成本是嘴上说说
因此,当政策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只有拍卖行工作人员和地方税务局才能解释清楚,这就是所谓的“口惠而实不至”
5.营业税改增后,营业税的5%改为增值税的3%。
2016年营业税改革全面实施后,拍卖行手续费收入由营业税的5%变为增值税的3%。
时间到了2018年。7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8年第42号公告,明确规定“拍卖行通过委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业务征收增值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会取得的拍卖收入增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号(国税发[〔1999〕40号)。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后,困扰拍卖行业近20年的国家税务总局1999年第40号文件被正式取消。
然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2018年第42号公告。公告第五条明确规定:“拍卖行委托拍卖取得的手续费或佣金收入,按照“经纪代理业务”征收增值税,暂停《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拍卖行取得的拍卖收入征收增值税、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40号)”。
该公告明确表示,拍卖行以“获得的费用或佣金收入”为计税基础,这符合拍卖行作为中介服务的性质。但是,出现了一个新的问题:根据“经纪代理服务”的要求,拍卖行只能为其收取的佣金和手续费开具增值税发票,拍卖收入的增值税发票必须由委托方向买方开具。这一要求不符合文物艺术品拍卖中“买卖双方保密”的行业特点,也难以操作,因为文物艺术品拍卖中绝大多数客户是个人。
也是从今年起,中国电影电视协会艺术委员会开始了为期两年的各方协调与斗争之路。在2019年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委员(雅昌文化集团董事长)万杰提出010301
4月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艺术委员会会同嘉德、保利、瀚海等企业,整理出拍卖企业能够提供的证明拍卖交易真实性的证据清单,同时对不同委托情况的处理、文物艺术品的范围、交易证据清单的确定、监管方式等提出建议。
最后,2020年4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向社会发布了2020年第9号公告。《公告》第三条允许拍卖行以自己的名义为代表拍卖行收取的货物价格向购买者开具增值税一般发票,相应的货物价格不计入拍卖行的应纳税所得额。这项规定将于5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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