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工作启动
时间:2022-02-08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近日,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开展第二批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深化文物保护利用机制改革创新,加强文物保护利用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让文物真正活起来。在推进首批国家级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的基础上,启动第二批示范区创建申请。
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是指由国家文物局建立并指导的,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对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促进文物资源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国家示范引领意义的特定区域。以市、县级行政区划为依托,市、县级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自愿申请、自主创建、国家统筹、中央与地方协调、地方共建。
《通知》表示,第二批示范区的创建,将深入贯彻落实* * * *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全面、准确、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聚焦主题议题,突出文物保护利用体制机制改革和发展思路创新,突出各种文化遗产资源和优势政策力量在各方面的系统整合,突出文物可持续发展。突出文物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融合、双向促进,充分发挥文物资源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中的优势作用,瞄准文物保护利用改革重点难点问题,率先实现突破、取得经验。
据悉,在申请程序方面,市、县人民政府应根据国家文物局《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工作要求填写《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书》(见附件),并报省文物行政部门。省级文物行政部门对市县上报的《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初审筛选,并向国家文物局推荐。初审要符合党中央关于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改革的部署要求,立足全区文物事业发展大局,加强指导和综合研判,实事求是,注重质量,确保后续工作的可持续性,确保示范性和指导性。国家文物局将组织开展现场检查、专家评估等工作,核实公布第二批示范区名单,不断完善示范区建设相关制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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