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绘画的形与美
时间:2021-04-06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绘画中的形状是艺术家在人类情感生活中转化为实际图像的不可言说的形状,只能通过感知来把握。绘画艺术中的形式美纯粹而精致地构建了艺术家认可的情感和情感,是艺术家对事物本质的深刻洞察。
画的形状是什么
一个有见地的艺术家总是在思考和探索艺术形象、艺术美、艺术真实、现实和表现等。为了在我们的分析过程中不模糊这些词,我们的讨论范围仅限于绘画艺术。
艺术家在他的画中描述了什么?这位艺术家使用纸、颜料和画笔来创造艺术形象和艺术作品。事实上,艺术家用画笔和色彩来构建画面中的空间、图像、色块和线条,无论空间图像是写实的、表现的还是抽象的,还是舒缓的或强烈的色彩和线条。最后,艺术家在画纸上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由线条和颜色构成的生动而神秘的图像。艺术家在我们眼前创造的艺术形象是一个虚拟的实体,并不意味着它是不真实的,而是与世界上的事物、人和事物不同的。是艺术家人为创造的。虽然,一部作品是由我们能感受到的物理现实组成的。比如画纸、画布、线条、颜料等。但是,当我们专注于一件作品时,作品中的物理现实就会模糊,一件艺术品就越是生动、神秘、完美。我们越看不到或感受不到这种物理,甚至完全消失。
艺术家在绘画中所创造的图像,是艺术家在自然界中赋予的对象,在大多数情况下可能是模糊的、无意义的、偶然的,并遵循构建图像视觉价值的表现条件和方法,将其转化为表现性的、必然的艺术图像。
当一个艺术家想要在他的绘画中创造出强烈而有趣的图像时,他所创造的图像必须符合我们最普遍和最基本的图像美学概念。其实,当一个艺术家把一个简单或复杂的东西转化为他心中的表达空间价值时,他试图用绘画来表达形式的概念,在构建画面形象的过程中有机地联系画面的各个部分,并通过这种表达获得满意的形象。
绘画的形状是由艺术家用笔、颜色和纸“创造”出来的。图片中的图像出现在我们可识别的颜色和线条中。无论是这个图像,还是画面中的结构,以及这个结构中的一切,在艺术家创作之前都是不存在的。他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全新形象。这就是为什么绘画艺术及其造型被视为创作活动的原因。
从以上分析可知,绘画中的“形”是艺术家创造的。每个艺术家都努力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形状供我们欣赏。这个造型是如何打动我们的,或者说这个造型有什么值得我们欣赏的地方吗?这给我们提出了一个新的问题,那就是绘画形式的形成。
绘画的形状是如何形成的
艺术家通过绘画创造出来的“形”,不是一个普通的可以触动我们的“形”,而是一个浸透了艺术家情感,经过长期锤炼的“形”。这种能触动我们的“形”所包含的情感,不属于某个作品中的某个形象,也不属于某个艺术家,而是属于绘画艺术本身的情感。艺术作品中的情感是广义的情感,是指人所能感受到的一切。正如苏珊兰格在《艺术问题》一书中所说:“艺术作品本质上是一种表达情感的形式,它们所代表的是人类情感的本质。”
绘画中的形式不是实际的形式,它不可能像世界上所有的图像一样,我们可以感觉到它。绘画中的形式是感性的形式,是虚拟的形象。它不仅诞生于实际的形式,而且是环境、光线、空间和实际形式不断变化的视觉的产物。在绘画形式上,我们可以看到感人的物体、广阔的空间和灿烂的阳光,但这幅画中的形式不能让我们感受到实际形式中的物理事实。它只是我们通过视觉感受到的感性形式。在构成画面的感性意象中,每一个意象都依赖于它的相互关系,或者说一切都存在于它的相互关系中,即每一个形状都帮助或影响着其他形状的价值。所以我们所说的形式是绘画形式中的广义形式,是我们感性形式中的一切因素共同作用产生的绘画作品中的整体形式。只有当画面的各种因素相互配合和影响,构建一个完整的形状,艺术家的概念才有可能实现,一个绘画形状的力量才能获得它的意义。
一幅画,一幅画的形状,就坐落在这个协作的虚空中的虚幻意象里。绘画中的幻觉与我们在镜子中看到的幻觉有着本质的不同。就形状之间的关系而言,绘画形状和实际形状之间没有联系。在艺术家开始创作之前,画纸和画布上没有图像。画面中的知觉错觉是有一定想法的艺术家通过线条和色彩的对比与配合,创造出的一种全新的知觉形态。这个形状是观念的物化表达,而镜子里的幻象与实际的形状密切相关,是我们能感受到的实际形状的间接幻象。苏珊兰格(Susan Langer)在《艺术问题》中讨论绘画的错觉时指出,“错觉的作用相当有趣。它与‘假装’、‘虚伪’或‘逃避’是根本不同的。它服务于一个严肃和最高的艺术目的。
。”艺术家在绘画作品中所创造的形,是艺术家心中的观念形,它是一种抽象的表象,即使在艺术作品中他所表现出来的形是具体的或者他所表现的对象是其绘画形的主要成分,这个绘画作品中的形,也并不是实际的物理的形象,艺术本质的真实性与事实性、现实性无关。它依然是艺术家所创造的其心中的形。
绘画形之美
绘画形之美是艺术家将实际形,以自己“内在生活”的力转化为有意味的形式,及艺术作品的“质”。绘画艺术的形之美纯粹而精巧地构筑了艺术家认知到的情感和情绪,是艺术家对于事物本质的深刻洞见。艺术家需要将表现的对象从实际形象或实际事物中抽象出来,在熟悉事物和形象的过程中体悟和洞见到比通常更加典型更深刻、广泛的意义。绘画中的形是艺术家将实际形象转化的在人类情感生活中那些无法言说的,只能通过知觉把握的形,它是依靠艺术家的洞见、观念、情感、情绪、线条、色彩、节奏和对比等等共同构筑了那些不可言传的观念和概念,它的承载者,就是艺术家所创造的绘画的形。这个形丰富了我们与大千世界的相互关系。如果艺术家在其所创造的绘画形中能够普遍且典型地显示了新颖和有效特征的情境,那么他所创造的这个形就具有可贵的绘画形之美的价值。绘画是表现事物之性,并非罗列其形,也不是描绘事物之象,而是传达其内涵之神。
艺术家所创造的绘画形之美,是由不断地改变“惯例”而获得的。绘画就其基于对世间人与事的研究而言确实是始于模仿,在绘画艺术演进的过程中,它却在某种程度上束缚了我们对于绘画形的审美要求,而且,当艺术家在构筑绘画形的时候,只是关注了实际形象,他便很难获得一种独立性的知觉形,这样自然会大大影响到艺术家创造的形之审美的实现。为了实现艺术创造独立性的知觉形,他必须摆脱纯粹的实际形象,进入真正的有生命情感的知觉形,创造出有趣味的绘画形。艺术家创造的独立性的知觉形其美就在于,它把艺术家对人类情感的体悟生动地表达出来,艺术家成为了创造绘画形的独立思想者。
当人们将艺术家所创造的绘画形称其为艺术时,这说明人们把绘画的形和我们看到的普通的形象已经是区别对待了。然而,这里应当指出的是,我们不应该将美与艺术不加分辨地牵扯到了一起,这样很可能导致艺术家为自己建构的绘画形仅仅处于一个唯美的误解里。美构成了人们对于美的理解和接受的大部分,如果一位艺术家不能将对其美的理解从仅仅是唯美的令人愉悦的认识中上升到对艺术创作的纯粹认知高度,他很可能永远也不能真正创造出深刻的绘画形和理解绘画艺术的形之美。康拉德·费德勒在《论艺术的本质》一书中指出“每一种被认定为最终的,且拘泥于某一规则和要求而被认同的观点于后续的理解而言都是一种阻碍。”这不仅是对艺术家,同时也是对艺术欣赏者而言的。艺术家所创造的绘画形是将感性的直觉升华为意识,表现为形。以艺术家个体所创造的独特的形象,激发人们的思想,唤起人们的审美感受,对于一个艺术家而言他所创造的绘画形如果是具有优秀审美价值的作品,其作品的形就是情感本身,这种情感并非是艺术家自己真实情感,是艺术家体悟到的人类情感以过去没有的全新形式创造出来的形。艺术家面对大千世界的人、物和事,它能为创造绘画的形,提供题材,而不能提供意义。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从表面看是一种技艺,但是艺术家通过技艺所塑造的形,意在洞见人类情感的本质,并将其形象化,这个形具有生命内涵。绘画的最终目的不仅在于学习和博采先辈艺术之精华,更在于为后来人的艺术创作有所启发和开辟生路。这应该是艺术家创造的绘画形的意义,也是绘画形的审美所在。
周刚(中国美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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