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迪安: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艺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
时间:2021-03-08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范迪安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中央美术学院院长)
关于加强政策扶持力度、推动艺术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
中共十九届五中全会指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民族文化软实力。艺术产业园是文化产业的主要载体,是文化产业优质发展的基础和主力军。到目前为止,全国各地的艺术工业园区大多是通过将旧工业工厂改造和扩建为文化空间而发展起来的,其中一些是在城镇和村庄形成的艺术家工作室定居点。目前,这两类艺术产业园都遇到了一些自身能力难以解决的瓶颈,制约了艺术产业园的进一步发展。主要问题是:
1.对艺术贸易的税收支持力度不够,艺术贸易的综合税收远高于国际水平。国外和香港的艺术品综合税费通常只收取成交价的3%-6%,而mainland China则高出数倍,使得大量艺术品交易处于“地下”状态,难以与金融市场接轨,政府也难以获得相应的财政收入,极大地制约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此外,艺术品的进出口仍然承担着巨大的资金质押成本,这已成为国际文化产业交流和参与国际文化产业市场的主要障碍。
2.土地的性质限制了公园的发展。很多公园都是老厂改造的,有的公园是在城乡总体规划调整之前建的。这些公园面临着土地性质、产权、房地产建设、管理权限等一系列问题。导致整体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升级、公共服务配套实施等进展缓慢。新的城市规划和扩张导致艺术家工作室主导的公园随时搬迁。
3.缺乏有针对性的支持和可持续的长期支持政策。目前,一些艺术工业园区形成了大型文化产业集群,为国家文化艺术产业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但是,他们所在的城市并没有给予相应的、有针对性的、长期的扶持政策,主要是在税收优惠、艺术创作人才引进、产业引导资金和金融支持等方面。
艺术产业园在城市和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促进了文化产业的优质发展,也构成了城市的文化名片。以北京798艺术区为例,2019年接待国内外游客800多万人次,成为北京重要的文化旅游目的地。“十四五”伊始,建议城市规划和文化旅游主管部门进一步对艺术产业园整体综合效益和存在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促进艺术产业园优质发展。建议:
1.在现有四类国家文化产业园区的基础上,增加艺术产业园区专项项目,并制定相应的指标体系和评价标准。鼓励艺术、音乐、舞蹈、影视、戏剧、戏曲等不同类型的艺术进入艺术产业园,促进艺术创意向创意经济转型,实现艺术创作向文化产业的转型。
2.加大税收支持,制定新的艺术品贸易税收政策。税务、海关等主管部门可参照国际和香港艺术税收政策,仅对艺术进出口征收3%的综合税;海关进出口在没有交易之前不征收所得税;加大对艺术产业园的税收支持力度,如园区文化企业对高新技术企业征收15%的企业所得税;对园区业主给予政策支持,减少房产税或税收补贴;对园区内的小微文化企业在工商登记、税务办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3.加大对以艺术家工作室为主体的公园的支持和扶持。世界上发达国家都有艺术家留下来的国家扶持计划。比如巴黎在市中心建起了国际艺术城,其中数百个艺术家工作室接待了来自世界各地的数万名艺术家留下来创作;柏林对住在工作室的艺术家采取政府补贴政策。建议各地研究制定支持艺术家留在艺术产业园的扶持政策,在土地性质、税收优惠、居住安置等方面给予优惠。这类公园具有丰富的原创作品资源,可以规划建设“艺术城”,在公园内打造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和社会美育空间,形成艺术创作和生产与公共文化服务和文化旅游相衔接的新机制,激活城市文化的整体氛围。
关于加强高层次艺术人才培养的建议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宏伟蓝图,提出了建设文化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艺术院校肩负着培养新型艺术人才的重任。加强高层次艺术人才的培养,不等人。要从时代的新要求出发,认识到高层次艺术人才在文化强国建设和文艺繁荣发展中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艺术院校在培养高层次艺术人才中的首要和直接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繁荣文艺创作,促进文艺创新,必须有一大批德才兼备的著名文艺家。要把文艺队伍建设放在更加突出和重要的位置,努力造就一批各领域有影响力的文艺领军人物,建设一支宏大的文艺人才队伍。”多年来,各艺术院校都在努力坚持
立德树人根本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从深化学科内涵、研究课题遴选、硕博士导师队伍建设、建立研学产机制等方面采取了一定措施,探索了新时代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新的路径。但是,从繁荣文艺创作、建设文化强国的目标要求看,还需要提高加快培养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的紧迫感,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此建议:
1.加快设立艺术学“专业博士”学位,培养“创作型”高层次艺术人才。目前艺术院校仅设立学术博士学位,主要培养艺术学理论专业的博士。此举虽然提高了“学术型”博士生培养的水平,推动了我国艺术教育中艺术学理论研究的拓展与深化,但一批具有优秀创作能力的实践型人才或碍于学位属性,无法获得高层次教育,或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将主要精力用于论文写作,不能精进创作实践,在教学组织上难以精准施策,研究生教育评价上也难以精准衡量。从这些年的教学积累看,在高等艺术院校设立“专业博士”学位的条件已初步具备,应按照中央“稳步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规模”的精神加快落实。
2.实施“硕—博”学位连读,加强创作型艺术专业人才培养。创作型人才的培养,需要长期磨砺艺术技能功力,积累创作经验,形成相对成熟的艺术创作方法论。不少作品从构思到完成需要长时间的精练和打磨,作为人才的培养因此需要“长时段”的教学与实践,为此应拓宽“硕—博”连读口径,完善贯通“硕—博”学位的机制。目前,各高等艺术院校大部分学科和专业已设立“专业硕士”学位,具备贯通的条件。
3.强化“分类指导”原则,建立高层次艺术人才全程培养机制。在人才选拔上实行“申请—审核制”,加大对学生实践能力的考察和面试比重,由“知识水平测试”向“综合研究素质与创造能力考察”转变;在教学中加强创作实践,围绕重大主题、艺术课题、艺术方法论等,着力培养学生的创作性思维和艺术创作能力;在教育教学评估中突出对学生艺术思想、深入生活、解决重大问题等方面的考评。
伟大时代呼唤中国文艺多出精品力作,高等艺术院校是文艺创作的重镇,加强高层次艺术专业人才培养,打造传承创新的文艺生力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高水平艺术人才,创作一大批反映时代精神、体现时代水平的艺术作品,将有助于繁荣文艺创作,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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