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滋味” :传统书法审美的诗意表达
时间:2020-06-05 来源: 作者:华纳艺术网  点击次数:
书法的美感有一种直观的表达方式,那就是把它与自然物体的美相比较。例如,在晋代的魏衡《四体书势》中,“皎然”就像龙和豫园一样引人注目。如果雨落在天空,天空也会落下。有一种象征性的方式,就是影射人的物品,比如萧炎的《南朝齐》中的《古今书人优劣评》:“刘芸的书散落在四面八方,极其粗心,但他的道德风格却毫无准备。于建武的书害怕收敛,所以他只能自给自足。他看着阮但还不够好去找萧和蔡远。还有另一种表达方式,那就是人们的味觉、嗅觉、听觉和触觉都可以用在幻觉中,尤其是味觉。六朝以后,出现了“以味论书”和“以味论书”的现象。例如,南朝袁盎在《古今书评》中说,“阴军的书就像高丽的书。他们在抵抗海浪时非常情绪化,他们缺乏韵律的精髓。”让我们称之为“诗意的表达”。
书法根植于传统文化的土壤,蕴含着民族独特的生存智慧。功夫天赋是相互交织的。男性气质、女性气质和女性气质有多种表现形式。点画呼应了避免辩证关系的哲学解释。白色应该是黑色,隐藏应该是露珠,而空虚和精神应该是充实的。因此,欣赏只能被理解,而不能从美学角度解释。没有诗意的表达,许多美学只会陷入模糊、神秘或不可知论。“味觉”或“味觉”最初是指人们品尝食物时的感觉。后来,它演变成在精神活动中享受事物和事件的一些基本属性。它不仅包含酸、甜、辣、咸、鲜、香、臭等各种感觉,还包含咀嚼、辨别、品尝、体验和研磨的体验。其深刻的内涵和丰富的外延是书法审美“诗意”表达的最佳词汇。它几乎可以包含任何一种书法思想、观点和风格特征。
表达书法“形质”关系
优秀的书法作品有形式也有质量,以形式表现质量,以质量表现精神。对此,怀官在《书断》中说:“但是,王是古代的人,应该是富贵而忠厚的,只是略逊风雅。如果小溪里有水,小山上覆盖着雪,尽管它们非常清澈,但缺乏味道。”他在《文字论》补充道:“虽然有很多功能但是声音,有很少的气质但是没有形象。有了渣滓,它的味道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你不能帮助灵车,你会失去你的空气。”这种语境中的“味道”是指一些作品有可接受的外观,但由于缺乏内在品质而失去了精神。形式是外观,质量是精神。没有内在的品质,它的外观将毫无意义。内部质量源于外部形状,但不是由外部形状决定的。如果功夫够深的话,内在的品质将会很差,没有光泽。清代傅山在《作字示儿孙》中说:“林升谷亮的石碑就像模子里的东西一样,没有味道。那些不知道该把它交给谁的人非常反感。”这种“味”更强调书法形式与质量的关系,不是两者的简单叠加,而是两者的有机结合。形式是书法家内心思想感情的自然表达。有意的复制和模仿只能获得形式,而不能获得质量。不可否认,书法的内在品质是不容易获得的,书法家不可能用一笔笔墨来表达自己的情感。毕竟,书法不是绘画,而是抽象的点画。
表达书法“气势”要求
“动量”是指在手指力、腕力、臂力等作用下,笔的运动所形成的一种惯性。书法家只能回应和服从,跑到指导的地方完成点画。宋姜夔在《续书谱》中说:“缓效古,快出其不意;有一个阵线来炫耀它的精神,没有一个阵线来遏制它的气味。无论对错,钩环都是连在一起的,都被权力所主宰。”唐在《拨镫序》中引用《翰林禁经》的话:“我曾受朝鲜吏部之教,其法名曰‘蹬镫’。现在我要给一个儿子,不要把它错误地传给别人。推、拖、扭、拖也是如此。把戏到此为止。这是什么意思?”m
只有有了真情实感,书法家才能创作出各种情绪和强大精神的作品。宋朝古在《翰墨志》中说:“如果你一开始就吃,你喉咙里的甜味就会减少。如果你在最后吃,你会吃橄榄。随着真正味道的增长,你不会忘记你的心和手。”明向牧在《书法雅言》中说:“玄念的天性,他的气质是天衣无缝的,他在天气上也是中性的。”“这是我自学的。我擅长阅读和学习。我已经做到了。”陈清齐杰在他的《簠斋尺牍》中说:“对书法和绘画的热爱已经不如以前了。拓片以最早,最具韵味,其次是《石鼓》、秦刻和古拓片他们所谓的“品味”指的是书法家的情感问题。其主旨是:一方面,书法家情感的感受和挥发是他们在生活理解、生活思维等方面的感受和感悟。一方面,书法家的情感不是简单地表现在狂喜或悲伤的状态中,而是表现在跌宕起伏、缓慢有序的笔触操作中。情感是书法家的创作动机和特定心境的源泉,但它不是书法的最终表现。另一方面,书法家的情感是隐藏而复杂的。书法家用他的作品来驱散和净化他的情绪和感情,这是他内心活动的一种表达。这种表演因欣赏者的不同而散发出不同的情感。
表达书家“真切”内涵
唐斗梦在《述书赋语例字格》中说:“每一种味道都是美妙的”。向牧在《书法雅言》中说:“书是由各种年龄的人写的。它们的深度不同。虽然情况不规则,但原则是一样的。所谓少,气充,标准雅秀,百般品味,千般浪漫也”。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说:“我喜欢汉书中的八分,因为我介于篆书和隶书之间,溥懋兄易,而古灵未改。”桓和凌死后,往事已变得很旧,味道也很淡。“他们在这里的“品味”强调书法艺术必须达到对多种元素的全面理解。”“交融”充满了传统哲学和艺术的审美智慧;传统人文精神的最高追求是人与自然的和谐,强调人与自然、情与景、主与物、心源与自然的统一性和不可分割性。就书法艺术而言,更重要的是向他人学习,吸收各种营养,从而充实、丰富和自我实现。魏晋时期的书法是精通的典范。当时,各种书法风格都比较完整和成熟。书法风格之间的互动极大地增强了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审美意识也趋于独立和完善。在创作中,气质、门襟和风格被有意识地融入其中。它强调创作坚持理性与理性的统一,提倡刚柔相济,丰富筋骨。为了反对书法的软、媚、弱风格,书法家也有意识地引入“骨”、“力”等美学风格,突出“阳刚”与“阴柔”的互补与融合。当然,这种“整合”是和谐而不同的,既包括整合又包括独立。相同中有差异,不同中有相似。这就是“整合”的本质。
表达书法“融会”本质
“味”也可以在书法中表达“悟”的境界。张怀瓘在《评书药石论》中说:“因此,大智慧就像愚蠢一样。如果明道是无知的,泛读就夹杂着愚蠢的智慧。研究味觉让大脑感到恐惧。百灵达和以前一样,而万象则在向前看。”他还说,“皇帝必须遵循高尚和高尚的原则,他也可能邀请虚假的声誉来装饰自己。他只有真正的一半好,他配得上国王的称号。知道味道的人会喜欢的。”康有为在他的《广艺舟双楫》中说:“有许多临时性的著作和无尽的变化。方圆操纵它们,并把它们融入自己的风格。这种魅力必须是独一无二的,学者们可以沾沾自喜。”其中,“磨味”、“道味”、“韵味”强调书法必须是“体道”和“悟”。“道”是书法美学的核心范畴。虽然它的价值取向是复杂而深刻的,但它符合天地规律和时代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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