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王献之的 “余杭”情怀
时间:2022-04-25 来源: 作者:华纳艺术网  点击次数:
求假帖(部分)
最近看了姜先生写的文章《“杭”报背后的那封“情书”》,了解到《杭州日报》的页眉是字集。其中“周”、“日”、“报”出自王羲之,而“行”出自《淳化阁帖》卷9。
/王献之袁媛《余杭帖》/
藏南宋绍兴十一年国子监座《余杭帖》上海图书馆里的《淳化阁帖》曾留下这样的历史字迹:“赠白:思情,触物。想去余杭,比回北京好的话,国家会看的。10号左右来,很好寄。还有呢?我愿意照顾它。献白。”王献之所谓的“余杭”,就是今天的杭州。
说到大书法家王羲之,大家都知道。今郎府临沂(今山东省临沂市)曾担任浙江会稽(今绍兴)内史。王献之是王羲之的第七个孩子,王羲之的名字叫紫晶。在中国书法史上,他和父亲王羲之并称为“二王”,有“小圣人”之誉。
在上海图书馆收藏的南宋绍兴十一年国子监座《余杭帖》中,的《淳化阁帖》应为书信,蒋在《余杭帖》一文中认为是一封没有收信人姓名的书信。103010字里行间,我表达了对一个人的思念和期待。人们可能会想到王献之的婚姻状况:他先娶了他的表妹Xi道貌岸然,夫妻相爱。后来被新安公主逼婚,离婚,又结婚。王献之和Xi道貌岸然的分离以及他们与新安公主的婚姻自古以来就有争议。有人认为王献之娶新安公主是因为Xi家族的衰落。其他人认为王献之是被迫与公主结婚的。王献之后悔与纪道茂离婚终身。
公元386年(东晋太原十一年),43岁的王献之病重。他的家人请了一位道士主持祈祷。我应该承认我的错误。道士问王献之他有什么异常和缺点。王献之说,“我想不出别的,只知道我和Xi家离婚了。”直到生命的最后,王献之仍然想着他的原配妻子。103010中的这些话是写给Xi道貌岸然的吗?
当然,这只是猜测。根据王献之丰富的生活经验,还有许多其他的可能性。事实上,接受者是谁?这个人和王献之是什么关系?仍然是个谜。后人对《“杭”报背后的那封“情书”》的兴趣更多集中在书法的审美范畴,给予《余杭帖》“清丽飘逸”的评价。
有趣的是,王献之一生中一定不止一次地写过“余杭”这个词。如果文献充分,或者王献之的手迹或书帖能够大量流传下来,后人会看到更多的“余杭”字样。事实上,《余杭帖》年也留下了王献之的“宇航”二字。
/为什么是王献之《余杭帖》/
“宝金斋”是北宋大书法家米芾的名字。除了书法之名,他还是一位著名的收藏家,尤其是他收藏了金代三大名人谢安、王羲之和王献之的书法真迹,令人羡慕。公元1101年(建中景帝元年),米芾得到存放在蔡京的谢安《余杭帖》后,将自己的书房命名为“宝金斋”,并将书房立碑,所到之处悬挂。公元1104年(崇宁三年),米芾取书,描入石中。可惜原石毁于兵火,后来葛优的书又在火前被抄了一遍。公元1254年(南宋宝祐二年)至公元1269年(咸春五年),曹之歌根据《米芾》中的残石和他家金人的碑文,刻出《宝晋斋法帖》。之所以采用《乞假帖》这一名称,是因为曹之歌为了表达纪念米芾之意,在卷首做了米芾“宝金斋”的匾额。《八月五日帖》,真迹石刻不多,主要是刻其他法帖,以曹石勉的《宝晋斋法帖》为主。
103010,十卷本,现藏于上海图书馆,是目前公认的宋佚全集。《宝晋斋法帖》中记录了《宝晋斋法帖》中未输入的王献之《星凤楼帖》。原文是这样的:我给了我的话,我去了远方的坟墓,我当选了五年。我失去理智了,中间结了婚。我去县里的时候,全是陈。我听了,很为我的风度骄傲,我要申报我的风流韵事。但是因为被征收,有大案,所以不能满意。朝鲜的不同紧急部长职位制度。今天想请一百天假发泄一下私人感情(此词不详),还是想把感情和中桌分开。而我妹妹刘在余杭,应该是临时经过省内。如果她不能,她就不能回展览。如果她只对天堂仁慈,她将被允许。私闻,无声用,我来说。
103010让我们再一次看到王献之写的《余杭》。可见王献之和余杭真的很有缘分。而且,这种缘分还得归功于他的妹妹“刘”。
从《宝晋斋法帖》《王献之》中,我们读到这样一些信息:王献之曾担任吴兴太守。在任期间,由于政府工作繁忙,他连续五年没有回惠济祭奠祖先墓地。因此,王献之辞去了太守的职务,想回去看看。对了,我想和你谈谈离别。但就在这时,王献之突然被朝廷任命为书记处书记,他必须立即走马上任,原定行程不得不取消。
河北大学艺术学院的田希静教授将王献之与《宝晋斋法帖》进行了比较。
较全面的研究。经考证,王献之于公元381年(太元六年)任吴兴太守,公元385年(太元十年)任中书令,其间正好是五年,时间上与《乞假帖》中所述相合,说明王献之自从担任吴兴太守之后就没有回过会稽。如今当了中书令,和担任太守不一样了,他就想向皇帝请个假,回一趟会稽看看,所以写了这张请假条。王献之的姐姐叫王孟姜,嫁给了刘畅,故称刘氏,住在余杭。回会稽的路上是要经过余杭的,因此在旅行路线上也是合理的。当时的东晋是由孝武帝司马曜执政,王献之的乞假申请便是写给孝武帝看的,所以字迹十分清晰工整,显得极为恭谨。北宋黄伯思在他的《东观余论》介绍了王献之的《乞假帖》,认为这是王献之“暮年遒美之时”所书,并且是王献之传世作品中的佳作之一,但是却被后来的官帖漏掉了。
值得庆幸的是,《宝晋斋法帖》收录了《乞假帖》,弥补了历代各种官帖的不足,不但为我们保留了王献之的又一笔书法风采,而且进一步展示了王献之与余杭的情分。直到我们读了《乞假帖》的内容,并将《乞假帖》与《余杭帖》相提并论的时候,那个与书法艺术没有直接关系的历史谜题似乎有了答案,《余杭帖》的收信人或许并不是王献之的原妻郗道茂,而是他在余杭的姐姐刘氏王孟姜。
公元385年(太元十年),王献之在他的“暮年遒美之时”写下了《乞假帖》,他应该获得了孝武帝司马曜的恩准,如愿以偿地在回会稽的途中来到余杭,见到了自己的姐姐。不久之后,王献之与世长辞,那是公元386年(太元十一年)。
顺便说一下,王献之的草书,下笔熟练、润秀、飞舞风流,并不亚于王羲之。有趣的是,王献之在父亲草书的基础上,创造了“一笔书”,变其父上下不相连的草书为相连之草书,而且往往一笔连贯数字。可惜的是,唐太宗并不十分欣赏王献之的书法风格,竭力褒扬王羲之而贬抑王献之,于是一些评论家跟着认为王献之的书法比不上他的父亲王羲之,使得他没有能够像王羲之那样留下数量较多的书法作品。宋代开始后,统治者将王羲之、王献之平等对待,并举“二王”,宋太宗赵光义留意翰墨,购募古先帝王名臣墨迹,命侍书王著摹刻十卷,这就是著名的《淳化阁帖》。
我们今天所能见到的王献之的碑版墨迹,只有行草、楷书,其他的书体几乎见不到了,只能从前人留下的只言片语中,想像一下那些曾经的风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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