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启动申报
时间:2021-01-11 来源: 作者:亚星艺术网  点击次数:
文化旅游部近日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根据《文化部关于印发〈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的要求,文化旅游部将继续组织实施2021年全国美术作品征集与捐赠奖励项目,申报工作近期启动。
据悉,申请涉及的项目应符合《国家美术作品收藏和捐赠奖励项目实施办法(暂行)》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即近代以来,特别是20世纪以来,我国具有代表性的优秀艺术家的代表作品、重要作品及相关文献;中国近代以来各地域流派艺术成就突出的艺术家的优秀作品及相关文献;中国民族民间美术和著名民间艺术家的代表作品,或者其他优秀的艺术作品,在现代处于失传的边缘。
《通知》说明项目申请是针对北京、上海、江苏、浙江、湖北、广东、陕西等地。各实施单位必须填写申请项目基本情况表,并按程序逐级向当地文化旅游局提交申请材料。申请项目的可行性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经文化旅游局审核后,将申请材料统一报送文化旅游部艺术司。文化旅游部直属单位,如中国美术学院、中国美术馆、中国国画院等,可直接向艺术系报告。备案截止日期为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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